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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 QQ拾趣1
微米说:“《圣经》中有句话:当你面对锡安山,忍不住泪如雨下。” 今早,我在一种不可揭制的悲伤中醒来,想起只有我一个人而已,为什么要压抑呢?于是便放声痛哭,跟着再睡去。醒来时,我已经忘记了悲伤的理由。 微米说,你这种状况不是忧郁症,是宗教情节。这段时间,我的确想找个信仰,却一直在禅宗和基督之间徘徊,我阅读了大量关于耶书亚和抹大拉的玛丽亚的故事,当然,还有一些是关于佛佗。 “你醒来时面朝哪个方向?”微米问我。回答说是西方。 他说:“那你的圣地不在锡安山,是在梵提岗,你该组织一个十字军团。” “十字军是东征,我要去的是西方,你晃颠老娘所?” “没事儿,过了南极,你又走回来了,地球是圆的。” 2
水木:杯酒,你们杂志要哪种类型的文章?可以到我们万语来找。 杯酒:历史类的。 小狼:那就没有了。 杯酒:你们做哪类型的书? 小狼:外国的,社科类的翻译丛书。反正只要你发现销路有问题的,比较深奥的,阅读有障碍的书,我们都出。 杯酒:那不就是沈默客的书吗。 小狼:他的不行,他写的是小说。但是如果他说是他翻译的埃及的古书,我们肯定要。 杯酒:如果是他翻译的周代乌龟壳上的文字呢? 微米:那也得是老外写的,比如用的是拉丁文,找人翻译成中文,他们就要了。 3
微米最近交了一个精神病朋友,他说他跟这个朋友有着纯洁的友谊,他们在一起聊了一个月,精神病要求微米,把他说的、想的、看的写成一本小说。于是微米便写出了一种“分裂文学”,其中有一章节叫“诸神的黄昏”,那段文字里,佛佗神奇地与雅典娜相遇。在没有飞机的年代,我怀疑他们用来约会的工具极有可能是时光穿梭机。 杯酒:为什么他们约会的地方一定要在米诺斯迷宫呢,这个也太生僻了,为什么不约在阿房宫呢,中国人都知道。” 小狼:他这个小说是世界的。 杯酒:是不是因为小狼他们单位崇洋媚外? 小狼:? 微米:这怎么扯上的呢? 杯酒:因为他们只出外国的小说,所以你要把约会地点写成是在外国。或者你可以让他们在卢浮宫见面。 微米:那就没有那个象征意义了啊。 发条:土耳齐或者俄国不更好么? 杯酒:埃及吧,埃及也可以,小狼他们要埃及的古书。 微米:你们再逼我,我就写到火星去! 7月8日 一个法令引发的,古罗马妇女事件
假若今天,政府突然颁布一条法令:任何妇女不得配带0.91盎司以上的金器,不得穿鲜艳的衣服,除节庆等特殊情况外,在城市或其一里以内不得乘车。很难想象,这样一个法令将会掀起怎样的轩然大波。想象一下吧,女人们没有鲜艳的衣服穿,不能配戴手饰,晚上去酒吧喝酒还得穿着高跟鞋步行……不,这绝对行不通,女人们一定会愤怒地群起抗议! 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这样一个法令其实也算不上什么,甚至还会得到妇女们的支持和理解。当这个国家的丈夫们都在战争中被敌人打得屁股开花,眼看着就要落败,而一旦输掉了战争,这些人的妻子、儿女们都有沦落为奴隶的危险,这个时候,做妻子的,哪里还顾得上梳妆打扮呢?除了日常家务,还有其他的琐事和拮据的经济状况,这些,都将她们折磨得面黄肌瘦,疲惫不堪。因此,当中国的秦始皇正在东方指点江山、笑傲江湖的时候,共和初期的罗马政府便频布了上述这样一条法令,叫做“奥匹亚法”。为了战胜迦太基人,为了取得地中海的霸权,赢得最终的胜利,古罗马的妇女们非常配合政府的这一举措,全力以赴的支持战争,最终,这场“布匿战争”转败为胜。(这个时候,罗马的法定结婚年龄是男人14岁,女人12岁。因此,文中的妇女们都有丈夫,或者就是寡妇。) 战争胜利以后,大量的财富、奢侈品和奴隶如潮水般涌入罗马,那些战俘身上的绫罗绸缎、金银珠宝等,无一不使朴素的罗马妇女们自惭形秽。随着这些时尚的战俘们的到来,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在罗马妇女面前展开:许多人都拥有了几个、甚至十几个的奴隶,她们再也不用投身到永远都做不完的家务事中,而只需要晃动一个手指头向奴隶们下命令。贵族妇女们开始想要穿华丽的衣服,佩戴上珠宝手饰,跟丈夫一起出席各种公开活动。她们认为,华丽的着装和良好的修养是一个女人尊贵身份和地位的标志,她们想要摒弃旧的传统! 这个意见被反映到了元老院,有人认为,假如要举行服装比赛,每个女人都会穿上最漂亮的衣服,贫穷的女人就会因为无钱打扮自己而感到羞愧,当贫穷的女人的丈夫无法满足她的愿望时,有钱的男人就会去满足她……这样一来,女人们就会开始堕落。更有人认为,不能就这么满足女人的愿望,因为你如果满足了她们的第一个要求,第二个要求就会接踵而至,还会有第三个……那么,女人们首先会要求打扮,然后会要求放纵……因此,绝对不能废除“奥匹亚法”! 对于元老院的这种态度,贵妇们非常不满。终于有一天,积压在心中的愤怒爆发了出来,她们集体走上街头,像现代的游行队伍包围市政府一样,包围了元老院。贵妇们忘记了矜持,高声呐喊,强烈要求废除“奥匹亚法”! 执政官大加图发表了演讲,他的立场很明确:“如果每一个男人都能担保他的妻子能安分守己的在家照料家务……我们就没什么可担忧了。但是眼下,妇女们的权力越来越大,男人们在家中的权威地位却越来越低,眼下,竟被她们当众践踏在脚下。我们尚且无力对她们有所限制时,她们却联合起来使我们每一位在场的男士处于尴尬的地位……”他还气愤地走近她们,对她们说:“你们为什么用这种不体面的方式公开冲向大街,对着那些不是你们丈夫的男人大喊大叫?你们的问题可以在家里向你们的丈夫提出来,为什么要跑到这里来询问不是你们丈夫的男人们?也许你们对公共场合比对你们的家庭更感兴趣……”(这番话如果用在今天,应该是一件十分滑稽可笑的事情:政府官员对前去上访请愿的妇女同志们说:“你们为什么不把你们的意见反应给你们的丈夫,却要跑到这里来让我们这些不是你们丈夫的男人们尴尬,你们这种做法很不体面……”)不过,执政官的尴尬、说教和愤怒都无济于事,女人们铁了心的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在她们的又吵又闹之下,元老院的一帮大男子主义的男人们终于妥协了,他们被迫废除了这项对罗马女人已经起了20年作用的法令。 开禁以后,罗马妇女们洗心革面,从内到外都焕然一新。 她们拨去了体毛,用蜂蜜、面粉和茴香制作而成的美容面膜来护肤;沐浴以后,喷洒用玫瑰花瓣制成的香水。罗马诗人奥维德曾谈到过一种除皱的面乳,说它是用利比亚的燕麦粉、水仙花蕊和健壮幼鹿的鹿角粉末调制而成。贵妇们还有专门“施涂油礼者”的男仆,在清早为她们进行全身推油按摩,然后,她们才会穿上衣服,由专门的发型师为她们梳妆打扮。HBO播出的《罗马》一片中,屋大维的母亲跟情人做爱时,有五、六个奴隶围在旁边伺候,有专门为其扇扇子的,还有专门负责递水、递毛巾的…… 她们用粉底霜来遮盖脸上的瑕斑;用锑或煤来勾勒双眼的轮廓;用葡萄酒渣或孔雀石制成的胭脂来染红她们的唇和双颊;在脸上敷贴性感的美人痣。许多罗马妇女都拥有自己的梳妆奁,以及盛贮化妆品用的骨质小容器。妇女们留起了长发,从中间分开,有时还特意拉下一绺头发妩媚地垂落在前额。愈来愈多的人开始染发和使用人工卷发,她们将头发染成红色、黑色、金黄色或赭色,在一些特殊场合,还会染成淡蓝色或紫色。当然,这些精致的发式,只有上流社会的贵妇们才采用。图密善皇帝的妻子用来插在头发上的梳子,中间镂空处,甚至还雕刻着她自己的名字。一些贵妇佩戴用金丝编成的头网,有的头网上还装饰着名贵的宝石。同时,做工精致的帽子也开始在妇女中流行。 从公元前1世纪开始,装饰品大量出现在罗马妇女们的日常生活中。主要是金质的,有时也有银质、铜质或铁质的,有的上面还镶嵌着宝石,这些饰品包括镯子、戒指、耳饰及项链。这个时候,最时尚的耳饰垂吊着几条坠,每条坠的末端都悬吊着一颗珍珠,走动时,这种耳饰会叮当作响,它们也因此而得名“克罗塔利亚”。项链是最为昂贵的饰品,可能是一串纯粹的珍珠、水晶或金饰,也可能是一条嵌有宝石的网链构成的饰带,豪华版的项链还会同时镶嵌宝石、金珠和珍珠母。 在着装上,妇女们更是一点都不马虎。诗人奥维德说:“当妇女们来观看演出时,处处显示着她们的到来。在她们看来,如果她的外表不能引起别人的注目,她就不能算是个女人。”因此,当克劳狄乌斯皇帝的小女儿去观看竞技表演时,她身上披着一件用金线编织成的披风,使所有在场的人都感到眼花缭乱。
4月27日 司马迁发表“汉高祖勇宰白蛇,领天命”这条新闻背后的故事《史记》公司现于杯酒人生的博客上发表如下申明: 关于我《史记》传媒公司的司马迁同志发表的“汉高祖勇宰白蛇,领天命”这条新闻,后世的确遭到许多朋友的置疑,其实在当时,司马同志实在是别无选择。有什么好说的,人家汉高祖是国家最高执行长官,并且是曲尊主动来向司马同志提供新闻线索的,而并没有打算召开盛大的新闻发布会,让什么《新闻周刊》、《瞭望》之类的传媒一起来分享这杯圣羹,单单就选择了《史记》来进行自传的新闻首发。我公司认为,这已经是很看得起司马同志了,司马同志应该像布莱德利同志得到肯尼迪总统的赏识一样,感到万分激动才是。因此,司马同志就老老实实地把这个神化版的新闻故事编写了出来:
某日,刘邦在赶路的途中不慎醉酒,突见前方路上一条巨大的白蛇挡道,于是,借着酒意,他丝毫也没感到惧怕,挥剑将白蛇砍成了两段。接着,刘邦又继续赶路,后来因觉得困乏,就倒地进入了梦乡。据说后来,有人在他砍断白蛇的地方遇到一个老妇人,正守在死蛇的旁边啼哭。路人问道:“老婆婆,你为什么哭呀?”老妇人说:“你有所不知啊,这条白蛇是我的儿子‘白帝子’,他化为蛇当道,今天被‘赤帝子’所杀,我因此而哭泣。”我们文化人应该都有逻辑分析的能力,这分明就是一个谶言!“白帝子”其实就是秦帝,而“赤帝子”自然就是汉帝,既然当道的“白帝子”死,就理当杀“白帝子”的“赤帝子”当道了,因此,我们认为,刘邦是领天命而得汉室江山。
这段神奇的遭遇是高祖自己口述的,并且他当时并没有拿出一个具体的人证和物证。但是,大家应该要理解,作为当时全国上下最具权威的传媒公司的主笔兼执行总编辑,我公司的司马迁同志的骨头再硬,敢不将这条新闻在《史记》上发表吗?
2月14日 四刀入得食店,问有何物可供食之?
胖妇人迎之,曰排刀、曰杂刀、曰牛刀。 吾大惊,暗抖之,虽不见刀光,亦已闻剑影。 莫非贼人欲将吾剁之以供百姓所食?吾非三藏,食之安能长寿,何足杀哉?
又念及此乃光天化日,纵尔等有包天大胆,亦不敢白日行凶。 须臾,吾稍安,遂拷问之。 曰排刀者,排骨刀削面也; 曰杂刀者,杂酱刀削面也; 曰牛刀者,牛肉刀削面也; 至此,吾乃心神俱定, 曰,欲杀吾食之,勿需佐料,素刀一枚,小命休矣。 2月9日 血淋淋的童话我们都能回忆起若干年前听过的水晶鞋、小红帽、睡美人等童话故事,并且我们都认为,《格林童话》就是这些童话故事最初的版本,再也不会有什么其他的版本了。倘若我们不去留意这些,这件事也就那么过去了,我们的孩子,孩子的孩子,还会听着这些美好的童话故事长大,仙蒂瑞拉依然是舞会中穿着一双水晶鞋的美丽灰姑娘;睡美人在等着王子深情的一吻去唤醒她;这个世界的恶人都会受到惩罚;而好人的心,都是善良的。
我们所不知道的是,当出版社的编辑或新的童话故事作者认为:“这样的故事情节,怎么能讲给孩子们听呢?”这个童话故事就会被一而再,再而三的修订或重新改写,以至于后世的人们都渐渐忘记了,这个故事历史上最初的版本究竟是怎样写的。现在,就让我们翻开一堆史料,再打开德国格林兄弟出版于1812年的《格林童话》,挑选几个案例来一探究竟吧。
并不纯洁善良的灰姑娘
最早的灰姑娘的故事,是意大利人乔姆巴迪斯塔.巴西尔根据西西里一带流传的民间故事写成的,发表于1636年,与我们熟知的《格林童话》中的情节颇有些出入。在这个故事中,灰姑娘不叫仙蒂瑞拉,叫齐左娜。这个齐左娜并不是什么好欺负的角色,她串通保姆杀死了她那个恶毒的继母(就这点看来,谁更恶毒呢?),跟着又想办法让她的父亲娶了那位跟她合谋杀人的保姆。保姆带着自己的6个女儿一起嫁过门,可以想象,接下来,我们的灰姑娘也没什么好日子过,因为整天呆在厨房里,她还得了个绰号,叫“煤灰猫”。
另一件挺有趣的事情:格林童话中那只著名的水晶鞋并不在最初的版本中,巴西尔笔下的鞋就像今天我们看到的“踩高跷”节目中的“高跷”。据史书介绍,文艺复兴时期,那不勒斯的妇女常常将这种像“高跷”一样的鞋套套在鞋子外面,用来保护做工精细的鞋,同时还可以防止下雨天弄湿、弄脏了裙子。不过,就美观程度上来说,这种“高跷”真的是太难看了,我们很难想象,王子在得到它以后,会高兴得对它亲了又亲。也许就因为这,历史上不知道哪位编辑或是童话故事作者一朝心血来潮,就把它改成了“水晶鞋”,当然,格林兄弟改的也并不是没有可能,总之,这个故事演变下去,就有了《格林童话》中的“水晶鞋”。
事实上,原版童话故事中,灰姑娘的第二任继母为了让她自己的大脚女儿穿上那只“高跷”,还用刀砍掉了大女儿的脚指头,在大女儿留血的脚被识破之后,又砍掉了二女儿的脚后跟如发炮制,最后,阴谋者的一切诡计用尽,阴谋还是没能得逞,灰姑娘带着她的“高跷”嫁给了王子,而她的两个残废姐姐因嫉妒而失明。
之所以有这种与现实生活贴得很近的童话故事存在,是因为维多利亚时代(1819-1901)以前的欧洲,儿童往往被当作小大人对待,因此民间流传这种血淋淋的童话故事,也就不足为奇了。很难说,这故事究竟是要宣扬大人们的诡计还是要教育孩子,总之,肯定是不适合用来哄小孩睡觉的。
王子对睡美人究竟做了什么
她拥有非凡的美丽
年轻时,因为一小片有毒的亚麻 她会在漫长的时空中沉睡 王子的亲吻使她醒来 幸福快乐将伴随之一生 如果这个故事是诺查丹玛斯而不是格林兄弟写的,也许开篇会来上这样一首玄乎其玄的小诗。事实上我们知道的格林童话就是这样的:睡美人的王子在她睡着时亲吻了她,然后她醒了,跟王子一起幸福快乐地生活。
但历史上的原版故事情节却并非如此,睡美人是在睡着时被一位国王强奸,那位杀千刀的国王一夜风流之后,屁股一拍就走了,将这起偶发事件忘得一干二净。睡美人就这样怀孕了,9个月后,她在睡梦中生下了一对龙凤胎,这对婴儿的脐带是怎么剪的,故事中并没有描述,只说婴儿饿了,就去吮睡美人的奶,后来奶水没有了,他们就去吮她的指头,于是睡美人那只被亚麻刺伤的手指头中的毒就被婴儿吮了出来,睡美人就醒了。
话说那个风流国王在9个月后突然良心发现,想起了睡美人,就去看望她。他告诉她,他就是她孩子的父亲,并且,很幸运地,他们一见钟情了,但是国王却没有告诉睡美人,他是个已婚人士。几天之后,他离开睡美人回去王宫,临走时许诺睡美人说,会尽快派人来接她们母子回宫。
王后发现了他们的奸情,派人抓了睡美人母子,并命令厨师杀了她的两个孩子煮给国王吃。接着,她要把睡美人烧死,就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候,国王赶到,得知自己的孩子已被自己吃掉,他一怒之下将原配夫人烧死,不仅如此,他还要烧死可恶的厨师。幸好,厨师煮给国王吃的其实是熊掌,一家人得已团聚。
作者巴西尔在最后还写下了这样一句格言:吉人自有天祥,做梦也能娶媳妇。我觉得其实应该改一下,叫做:吉人自有天祥,做梦也能嫁人,强奸也能娶媳妇。当然,这种版本的童话故事肯定是不适合小孩子听的,因此,我们也就不能怪编辑的好意了。
充满性暗示意味的小红帽的故事
小红帽的原版故事来自法国,这其实是一个带有性刺激和告诫作用的故事。作者查尔斯.佩诺尔特在这篇故事中表达的观点是:“一些小姑娘,特别是一些脸蛋和身材都生得很漂亮的小姑娘,总是容易轻信别人的话……有一些狼,喜欢邀请女士到自己的家中,也喜欢随时随地向小姑娘示好。” 这个故事原本是为法国娇奢淫逸的宫廷贵族们写的。
原版故事的前面部分跟我们听过的《格林童话》是一样的:小红帽在去奶奶家的路上遇到了一只狼,狼骗她说出了目的地之后,抢先跑到她奶奶家,吃掉了老人,然后伪装成奶奶躺在床上,等着小红帽的到来。
小红帽来了。他们的对话是这样的:
“把糕饼和黄油放在小箱子上,脱了衣服,到我床上来吧。” 小红帽脱了衣服,上了狼的床,“奶奶,您的胳膊好粗啊!” “这样,抱起你来不是更方便了吗,我的姑娘。” “奶奶呀,您的腿也真够粗的。” (法语里,jambe这个表示大腿的词,也是用来表示“中间的腿”的。) “那跑起来不是更快了吗?”(courir这个表示跑动的词,在法国性俚语大典中,是表示“性交”。) “奶奶,您的耳朵可真大。” “姑娘呀,这个听起来不就更清楚了吗?” “奶奶,您的牙齿好宽呀。” “这样,吃起你来不就更方便了吗?” 然后,狼就扑到小红帽身上,把她给吃了。 17世纪太阳王时代的法庭上,12岁的小女孩已被视为成年人,而到了19世纪维多利亚时代,人们对女性成熟年龄的看法已与之迥异,因此德国格林兄弟的书中,删除了以上那些性暗示的部分,加入了“勇敢而慈爱的猎人从野狼的肚腹中救出小红帽”这样的内容。猎人这个角色的出现,代表了父亲和安全感,这与那个时代欧洲常见的家庭生活状态是分不开的,人们也乐于看到这样圆满的故事结尾。不过,尽管如此,直到今天,欧洲的一些国家还是流行着一句形容女孩失去贞操的俚语,就是——“她遇见野狼了。”
2月1日 酒后乱性说起酒后乱性,昨日傍晚时分倒是发生了这样一起惨案。
当事人:《三联》王某人
案发现场:酒局 作案工具:手机 王某人酒过三旬,心中燥热,抄起手机,挨个给他的朋友打电话,将其骂了个狗血喷头。骂江树是这样骂的:“《成都,恋爱只有八个月》是你写的吧?他们在评价这本书,我说背后骂不如当面骂,我现在就骂你,你写得狗屁!”
江树:“是的,是的,我写得狗屁。” 王某人:“珈利在吗?” (江树将手机递给我。) 王某人:“我在喝酒,喝酒就不叫你们这些娘儿们来了哈。” 我:“是是是,您老接着喝。” 次日,王某人致电江树:“很多人投诉,说我昨天把他们骂惨了,我真的是喝高了。我只记得给你打过电话,但是不记得骂你什么了,你没生气吧?”
江树:“我倒是没什么,但是珈利接了你的电话后,眼泪水都流出来了,我问她你怎么骂她了,她不肯说。” 王某人:“你把电话给她,我向她道歉。” (他能说什么把我骂哭呢?我一时想不起来,只好拒绝接电话。) 江树:“她不接,估计她还在生气呢。”
王某人:“……这咋办好呢?让她听嘛。”他急了。 (我还是不接) 江树:“她不接就算了嘛,重庆人,过两天气消了就好了。” 王某:“好嘛,帮我转告她,真的很对不起哈。” 我跟江树爆笑…… 戏填《南乡子》,赠予此君,劝其更名:王醒醒
南乡子.酒后乱性
三壶琼酿
眼斜脸热吐心语 友人个个是狗屁 醒醒 汗颜昨日对不起 1月24日 假如王书奴是个官员王书奴也许并不算是个名人,提起这个名字,也许很多人都不知道。实际上他也就是 “年少浪荡。十年旧梦,依约扬州。对风月场之墨幕,十得八九”这样一个人。1932年,王书奴作了一件史无前例之举,他推考娼妓之源,著了中国第一部娼妓史。这部专史寻根究底、系统深入地剖析了中国娼妓业发展的进程,供社会、史学界研究。
我们是偶然在网上看到有人写妓女相关的文章时,想到可以做这方面的历史选题。比如,中国最早的娼妓出现在什么时候?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职业?这个职业在各个朝代又是如何演变的?对于这种专题史,并不是每个历史学家都了解的,要找到正好研究这方面的学者采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于是有人提出,说以前出过一本《中国娼妓史》,于是,我们在网上GOOGLE了一下,就发现了这部书的作者王书奴。
在没看王书奴的背景之前,有人说,这人一定是个风月场上的老手,自己嫖着嫖着,就想到要研究一下古代人是如何嫖妓的。是嘛,如果自己不了解,怎么可能写得出来呢。于是我想到,如果王书奴是个官员呢?他写了这部书,敢不敢拿去出版?就算有勇气出版了以后,他将如何应付记者提出的问题:
1. 请问您是如何想到要做这个专题史的研究的?
2. 您有亲自实践过的经历吗? 假如王书奴是个官员,他将如何回答呢?做这个研究是考虑到这是一个市场空白,而不是我本人对这个专题史感兴趣;我从来就没有嫖过妓,我连KTV都没有去过,一切,都是听来、看来的…… 1月8日 对话江树江树:“为什么从来没听过你的暧昧电话?”
杯酒:“因为不感兴趣。” 江树:“很多时候,我们应该把恋爱当作一种信仰去认真对待。” 杯酒:“为什么?” 江树:“因为信仰崩溃的时候,就是道德沦丧的时候。” 杯酒:“……” 江树:“你听不听‘波罗波罗密’?”
杯酒:“听,有助于重塑我的信仰……咦?怎么不是佛家的《心经》?” 江树:“女人有几种。一种是用来看的;一种是用来谈恋爱的,一种是用来结婚的。”
杯酒:“那你认为我应该算哪种?” 江树:“用来结婚的那种吧。” 杯酒:“啊,这应该算是对女人的最高评价了吧。” 杯酒:“但是,问题是我把每个男人都当兄弟伙……” 12月23日 打倒资本主义事情是怎样发生的呢
在这混沌的日子里 过气主编在埋头写字
畅销书作家做了组稿编辑 他小心翼翼地说,三个月后 在他小小的某一部分知识领域里 他有滴滴信心可以胜任一杆主笔 一枚诗人,辞掉了编审工作
闭关在写小说 一颗教授,带着他的语言军团 站在会场上,舌头乱翻 一只记者兴奋地说,你为我们写点什么吧 教授说,对不起,写文章对我来说,真的有点难 一坨广告人,揭笔而起 他说,没什么大不了的 只要给钱,老子的文章就可以裸奔到底 事情是怎样发生的呢
在这混沌的日子里 一头餐厅老板跳了出来
他说,你们统统都没文化 这件事情,只有我能做选题策划 只有我,可以胜任一个总编辑
主编、作家、诗人、教授、广告人
通通吓了一跳 他们齐声嘟咙 ——打倒万恶的资本主义 土BO鼠宣言编者按:江树有个好朋友,其胃口好得惊人,于是我给他取了个名字:春天里的土BO鼠,这个名字迅速在朋友圈子里流传开了。现在,我改写海子的诗来谴责他,希望他以后跟我们一起吃饭时,咀嚼的速度尽量放慢。
从现在起,做一只幸福的土BO鼠
吃虫,吃草,开火锅店 从明天起,关心鸭肠和平菇 我有一个好朋友,也喜欢吃,尖嘴猴腮 从现在起,给每个土BO鼠发EMAIL
告诉他们我很快乐 那快乐的梵音通知我的 我将通知给每个土BO鼠 给每一个饭店每一盘菜取一个温暖的名字 陌生的土BO鼠,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天天有顿美妙的大餐 愿你的土BO鼠情人长得很漂亮 愿你的胃获得幸福 我只愿面朝山珍,口水流干 12月12日 为什么不看我的小说?“我上次发给你的我的小说,你看完了吗?”江树。
“我根本就没收到,你再发一遍吧。”华秋。 我们在成都的一家茶馆里,看得出来,江树对华秋的这个回答颇感失望。(江树----作家;华秋----影视公司编审) “这是因为你既不能跟导演睡,又不能跟编剧睡,所以没人你看你的本子啰。”我打哈哈。有人跟我说过,女编剧常常也会遭遇女演员同样的问题,而男的......就会遇到江树遇到的问题。 江树笑了,“说得是哦。” 华秋也笑了:“拜托,别把我想得那么坏好不好?我可从来没做过那种缺德事,是圈内有名的老实人。” “其实你要的话,我也可以陪你睡的,”江树一本正经地对华秋说,“两个男人睡一间房,各睡各的床,还不是叫陪你睡。我还可以陪制片人睡、陪导演睡……” 写1,000,000字
“我恨不得现在就在家里,开始写字。明天开始闭关,我憋了好久了,有差不多1,000,000字要写。”华秋说。
“那为什么你的工作室不叫‘1,000,000字工作室’?”我开玩笑。 “这个名字不好,不具竞争力!你没看到有的复印、打印店,门口就贴着:打印1,000,000字,三天取件。”江树。 不知道哪天我才能跟华秋一样,可以不问世事,安心闭关,期待那天的到来。
10月22日 诗的妙用几日前,华秋兄与我在MSN闲聊。说到写诗,这位编剧、诗人、作家把我狠狠地表扬了一下,说我写的诗一点都不做作,比那些诗歌界混的女诗人强多了。答,我从来便不相信写诗可以赚钱,所以只是喜欢,就写了玩玩儿,有感而发,所以自然。说到这儿,华秋兄便情绪高涨了,发了一首他自己写得最满意的一首诗给我。
“是写给我的初恋情人的,不过是近代写的。”他得意地。
“很美,有种无奈和沧桑感。”我表扬他说。 “还有,我十来岁的时候写的:我要点上1000支蜡烛,带上你月亮。也是写给初恋情人的。”他再次抛出这样一句。 “由此可见,写诗虽然赚不到钱,但还是有一样用处的。”我说。 “什么?”他问。 “泡妞!”我回道。 “所以,我也会在写诗上多下功夫。”我哈哈大笑。
一米五生活 华秋的一位男性朋友,身高很不幸地只有一米五。这位朋友有个媒体界的女性朋友,两人交往数年,并非情人关系。
一天,女性朋友找到男性朋友,说她想要做一个专题,要采访一下他。男性朋友欣然允诺。见面时,女孩道:“因为你的身高,我得到一个灵感,这个专题就叫---一米五生活。” 男性朋友差点晕死过去。 申明一下,这位女性朋友不是我哈。 很夸张的手机
江树是一位成都的作家,曾写过《成都恋爱八个月》,在成都大卖,再版又再版,当然,还有盗版。
今晚,月黑风高,作为好朋友,他夜探我们的成都公司。 在小区门口,被一保安拦住,问他找哪家公司,他说不出来。于是便掏出他那只价值1万多块的夸张的大手机,当着保安的面,把手机盖子旋转开,点屏幕上的字给他看。 保安顿时闭嘴,请他进了大门。 宵夜--串串香 在成都生活,最方便的就是,不管在什么时候,哪怕是半夜饥肠咕噜的醒来,只要你想,你都可以在5分钟之内,步行在街上找到吃的。 等下,我们在公司加班的几个人,准备去吃串串香。 介绍一下:成都的串串香很便宜,素菜1毛钱一串,浑菜1块钱一串,介于浑、素之间的,就会串上两根竹签子,即2毛钱一串。 4月23日 论杯酒与石油王子相爱的可能性论杯酒与石油王子相爱的可能性
text / 杯酒
引子
日前与南山兄弟在MSN聊天,谈及世界环游一事。 南山:可携爱侣一起游山玩水。 杯酒答曰:孤身行,Maybe有艳遇也。 南山:盼艳遇者为何人也? 杯酒曰:石油王子为上选,钻石王子凑和之,比尔之子将就用也。 南山:不要脸!然如此也未必坏事也。待尔将此等王孙贵族尽数招之麾下,世界女流必陷入无夫可觅之状态也,吾必可娶遍天下美女为妻,快哉!快哉! 杯酒:蒙君吉言,吾必照此方向努力之! 杯酒背景介绍:
双鱼座女,貌平、胸小无脑,才低一斗,学贫半车,略懂一点点英文。 富同情心,为人憨厚耿直。常以博大的胸怀,容鸡零狗碎之杂事。 讲文明,有礼貌,爱护小同学。 贤良淑德的劳模(自封),有强行采访之成功案例无数。 论证:
从外表上:洋鬼子常常以丑为美,杯酒此番德性必引得王子一番惊艳的感觉。 从勇气上:假若遇见石油王子,假若此王子英俊非凡,以杯酒的胆色估计,此二人极有可能会产生语言交流的可能性。 从交流上:假若这英俊非凡的石油王子也略懂一点点英文,谈情说爱便不成问题了。 从技巧上:身为双鱼座女,杯酒随意制造几个浪漫事件,必能将石油王子的心收入囊中,如此便等于把石油悉数收入囊中。 从相遇机率上:在同一个地球上,两个特定的人,处于游离的状态下,在同一个地点、同一个时刻出现的可能性,约等于太空上星星与星星相遇的可能性。 结论:
极少可能A星星与W星星相撞,因此极少的可能性杯酒会遇到石油王子,所以,“杯酒与石油王子相爱的可能性”为零。 论杯酒与石油王子相爱的必要性
text / 南山
引子
杯酒同学根据“东施落雁论”,“直面豆腐论”、“对牛弹琴论”、“疱丁解牛论”从外表、勇气、交流、技巧等方面进行论证,认为“杯酒与石油王子相爱的可能性”为零。毛主席曾经教导我们说,人定胜天,本文将再论证“杯酒与石油王子相爱的必要性”。
背景资料:
沙特的石油储量、产销量居世界首位,已探明石油储量2612亿桶,占世界石油总储量的25%以上,居世界第一。 阿勒瓦利德-本-塔拉勒-阿勒沙特王子是世界上最富有的皇室成员。他在2004年《福布斯》全球富豪排行榜上列第4位,个人资产净值为215亿美元。 周五起,珠三角各地大小油站纷纷挂出"无油"字样,油站全体人员关门休息,广东油荒成为周末的热门话题。 论证:
政治角度:国家有难,美女有责。杯酒为了保护野生动物,从来没有残忍地让大雁纷纷落地,但至少也貌若东施,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必须将有限的姿色,转化为无限的资源,嫁给沙特王子,回娘家时,左手提着鸡,右手提着油,咿呀咿得儿喂……
经济角度: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爹娘还在摸着石头过河,闺女理应顶起着边天。 学习角度:学习角度要改一改:王子年幼,为了孩子能健康地生长发育,为了解放全人类,杯酒,作为一个慈祥的班主任,理应不远万里去沙特,让无知的人彻底无知。 缘份角度:杯酒家里缺油,不缺油桶,王子家里缺油桶,不缺油,天作之合! 结论:
综上所述,杯酒与石油王子相爱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均为100。 12月9日 插曲一.
♀mioko♂:说起童言,我发一个有趣的帖子到你邮箱里,笑爆。杯酒喜欢小孩子的么?不如自己生一个~~~让可乐带他,啊哈哈。 链接过去,看到♀mioko♂写的她老爸跟她谈心的一段故事,看后赞扬她老爸很有慧根,另外请她把搞笑童言发至我信箱,顺便点评了一下♀mioko♂的宝贝----莱旺的动作像:奴才参见李公公!至今没弄懂她为何说那是莱旺在参禅?!
♀mioko♂留贴:已发至你信箱了。
MSN上
杯酒:我没有收到呢。 ♀mioko♂:你离线的,怎么可以发消息? 杯酒:我在线啊。 ♀mioko♂:这个……有点灵异哦! 杯酒:有可能是因为我现在的准确地理位置是在地狱。 ♀mioko♂:别乱说,我是有神论者。 杯酒:我在天堂!其实我是个天使,背上还长着一对翅膀。 ♀mioko♂:你的MSN上的照片就很像天使啊。老娘我现在要赶稿子了,回头再聊! 杯酒:虽然我是个天使,但是我还是有膀胱的,现在,我要去上厕所了。回见!
二.
Purestone: 我幻想自己是一条鱼,游在冰冷寂寞的海上...... 杯酒:我幻想自己是一只感情丰富的狗,可以跟可乐对话,然后我教会它洗衣服、做饭、最好是能带小孩,等我以后生了孩子,就不用请保姆了。 我将来的BABY SITTER 三.
日前杯酒的背景音乐颇有些暧昧。有人留贴介绍另一法语歌“蝴蝶”,叫我听听,答曰:我有。酴醿之前留贴说喜欢那首暧昧的歌,见到有人谈及“蝴蝶”,言之“蝴蝶”这首歌她是正大光明喜欢的。 酴醿的BLOG上正好是一篇《静水深流》。
杯酒:”阴悄悄“的静水流深。”阴悄悄“的喜欢Je T'aime Moi Non Plus。注:听时声音记得关小一点! 酴醿:哪是“阴悄悄”的哦,分明按耐不住了。东张西望地藏着掖着还说着:没有三百两哦,顶多三千两就是咯。喜欢。 四.
跟SAM的老爸,上海一位著名桥梁专家约了篇稿子,请他点评一下重庆新近评上“桥都”。SAM一口替他老爸答应下来,然后才打电话通知他老爸接招。 杯酒:通过你我总结出一个经验,以后要找人约稿,直接找他儿子对接就行了,儿子说成,老子基本就成了。记得帮我催稿子哦! SAM:也不能这么说呢。 杯酒:儿子搞定老子,天经地义! SAM:哈哈…… 五.
主任:你的着装总是不符合标准,太随意!一看就是自由派,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 杯酒:作家都是这么穿的,你不知道么?古龙写书的时候,总是把自己一关就是半年,每天除了吃饭、写作,就是睡觉。人家可是穿睡衣在工作的,我比他可要强多了吧,至少换条牛仔裤,虽然多打了几个补丁或者多了些口袋或带子,但总算不是睡裤吧! 主任:好啦,好啦,算你有理!
光头老大有一次偷窥我的电脑屏幕。 招惹是非的裤子,外罩的是复古的中长紧身黑皮衣。 周末的颓废派装束,被他们说成太穷。 六.
昨日跟其他媒体几位同行聚会,席间竟发生一件很八卦的事:媒介的朋友,绝大部分都在传我跟飞飞(国内一知名作家的儿子,也在媒体工作。)在谈恋爱。甚至连飞飞的老妈跟老姐都在跟他问到我。报社一朋友伟哥,几日前因为聊到我们杂志,在飞飞面前大大赞扬杯酒。 飞飞:我认识她! 伟哥:不会吧。(不相信) 飞飞:不信你看她发给我的短信!(那是因为我EMAIL了一篇我们记者写的新闻稿给他,我发短信通知他上网收取。) 事件回顾:
有一次朋友KEVIN开车接我下班一起吃晚饭。车上。 KEVIN:听说你最近在谈恋爱? 杯酒:(一惊,保持镇定。)啊,跟谁啊? KEVIN:飞飞 杯酒:啊,我怎么不知道啊?你听谁说的? KEVIN:阿峻。 杯酒:阿峻又听谁说的啊? KEVIN:这个,我就不知了。 飞飞帮我送稿件到杂志社,他走后。
同事:那个男的是你男朋友啊? 杯酒:你们怎么看到一个男的,就认为是我男朋友啊,我有那么饥渴吗?! 同事:他一定是你男朋友! 杯酒:无语。 伟哥在火锅面前,仍不忘在我面前拼命赞扬飞飞,在飞飞面前拼命赞扬我,并开始幻想等杯酒跟飞飞结婚的时候,他将作为主婚人出现。而我则戏称:等什么时候阿峻备好了5克拉的钻戒做贺礼,我就什么时候跟飞飞结婚。
发现飞飞最老谋深算的一点在于,在大家都很熟的朋友面前坦言,我与他之间很纯洁;而在我不认识的人面前,他则八方介绍我是他女朋友,在我吃惊的表情盛开到一半的时候,他的朋友已经开始在敬我酒了,这算什么事儿啊?!谣言的散布者跟本就是----他自己。
飞飞:看来我们俩不谈恋爱也得谈了,即然全世界都在这么议论。 杯酒:这问题留到以后再说,先介绍你老爸给我认识!(随即捂住嘴,其实我只是想跟知名作家老前辈讨教一下而已,这样说,好像……)
八卦火锅大餐
12月7日 多事男
时间:下午3点钟左右
地点:汽车城外。 人物:一男一女 事件:男的手机响了,接听。 “我的车正巧经过,看到你跟谁谁正漫步汽车城外。” “是啊,我们去装饰场地看现场。” “%*¥#¥,原来是这样啊…..” 搞笑指数:★★★★★ 人物解读: 男:龙卷风;女:杯酒;来电人:光头老大 事件解读:杯酒一朋友的公司总部搬迁,有几十万的修装业务,杯酒为光大老大旗下的装饰公司揽下这一票小生意。 龙卷风为杯酒好友西风之老公也,市内有名装饰设计师。由于杯酒有时会在西风家骗吃骗喝加骗住,再加上西风女儿小缃缃爱杯酒甚之,有次甚至口出狂言,惊倒一大片人! 杯酒:缃缃,你觉得阿姨以后会生儿子还是女儿? 缃缃:儿子。 杯酒:缃缃,你知不知道我的爱人是谁? 缃缃:(想了半天)不知道!(又想了半天),嗯,我觉得,有可能是我爸爸! 室内众人当场全都喷血了!她大概觉得,她喜欢的人都应该住到她家里去! 由此光头老大的心里种下了阴隐,总觉得,也许杯酒会跟龙卷风有一腿! 下午三点,上班时间,这最不该在一起的两个人居然走到了一块?!有说有笑的漫步汽车城外,绝对有问题! 思前考后,如坐针毡。是给西风打电话报告这历史性的大发现呢?还是给杯酒打电话问个清楚呢?最后决定为了避免尴尬场面,还是打给龙卷风吧,于是,就有了开场的那一幕。
9月8日 戏说“一妻多夫”制上周跟几位外单位的领导干部一起吃饭,席间有人讲笑话,说秘书打字时,将“一夫一妻”制的“夫”字打成了“天”字,变为“一天一妻”制,领导同志大表赞赏,连声说好!我笑过后说了一句:“有没有想过‘一妻多夫’呢?”男同志们连连摇头:“这怎么行,成何体统?!”为什么他们要这么大男人主义?我摇头。
为了挫挫男人们的锐气,思考再三,我决定把“一妻多夫”制这个话题作为正式议题拿来讨论一下,当然这要冒着得罪一堆男人(包括我家ED.)的这种风险。但为了中华女人之掘起这一伟大革命事业,我就舍身豁出去啦!我认为,就目前中国的形式来看,实行“一妻多夫”制是符合国情的,也是一种解决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最根本的办法。
1.我们都知道,中国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这种传宗接代的思想与我国现阶段只生一个好的计划生育国策已无可避免地导致了今天的这种社会现状:2010年我国婚龄女人将比男人少50,000,000。男多女少,“一妻多夫”制最大的好处就在于解决了剩男问题。
转而思考,随着“一妻多夫”制的形成,女人势必占据了家庭中真正的主导地位,可以明正言顺地站起来跟操持家务等锁事说“不”了!继而女人会完全取得社会的统治地位!最明显的一个现象便是,夜总会里面恐空再也没有小姐而是堆满了“鸭子”竞相献媚了吧?老公之一打电话来时,你在夜总会搂个“鸭子”说:“老婆一会儿就回去了,你们几个在家乖乖的啊!”
2.当前的社会压力之下,男人怕失业赚不到钱,怕肾不好戴绿帽子。随着一妻多夫制的形成,一切问题都将迎刃而解。失业无所谓,有老婆养,肾不行的可以让别的老公上,对老婆不满的就给她戴顶绿帽子。所以,在酒吧里,我们看到有人写:春天里,我将老公埋到地上,到了秋天,就会长出很多很多个老公......女人们向往着彻底占据统治地位的那一天!
3.随着“一妻多夫”制的形成,男人为了讨好女人,势必掀起新一轮的减肥、健身、美容等相关热潮,这种新的男性需求市场的形成,将带动多个产业的生产链,如杠杆效应将撬动无数个新的内需经济增长点。经济搞活了,国就富了,国富了民就强了。所以“一妻多夫”制从治国来说也是一项很英明的举措。
再也不用对ED.说:妆罢低声问夫婿,化眉深浅入时否?(当然,我家ED.MAHOMET是听不懂这种古汉语的。)想来更多的时候应该是ED.对我说:“Darling, am i pretty tonight?"我就说:"Yes,sweetheart, you are the most beautiful man in the world."嘿,他会笑魇如花呢,啊,美人,我的尤物!门外,我的另外几个老公正幽怨地等待着我,他们在想:为什么杯酒人生每晚的翻牌都是那个老外?但是,ED.始终是我的杨玉环,集三千宠爱于一身,从此君王不早朝!(我有点扯远了,想当武则天了,希望MR.MAHOMET见到我时不要打我的屁屁。)
4.“一妻多夫”制之下,如果让女人去生孩子,家里的几个老公说不准会闹出什么事来呢!所以为了维护家庭的安定与团结,构筑自然和谐社会,就让男人们去生孩子吧,人工授精技术早就很成熟了,男人生小孩也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啊,“一妻多夫”制的好处实在是太多了,举不胜举。让我们回到了梦想中的母系氏族,一切,都咱女人说了算! 9月7日 会念诗与会打KISS,哪种功力更强悍?
日前在牵手离别MM的SPACE里看到一首英文小诗,写得很美,贴给大家看看。
Afraid
When i first saw you ,
I was afraid to talk to you . When I first talked to you , I was afraid to kiss you . When I first kissed you ,
I was afraid to love you . Now that I love you, again I am afraid to lose you. There's some one who love you
For more than you know The love that keeps growing When days come and go So always remember Each day the year trough There`s someone who loves you and really needs you...... 我忍不住赞叹了两句。小姑娘给我回道:某天ED.(不知何时起,ED.MAHOMET已变成一位名人。)对你大念情诗,你会更觉得美的。我回道:ED.不会念情诗,只会打KISS, 哈哈。她再回:会KISS比会念诗,功力强多啦,恭喜恭喜。
于是把这个问题放到这里来讨论一下,会念诗与会打KISS,哪种功力更强悍?更容易捕获MM的芳心?
1.当一个文采风扬,风度翩翩的男人出现在你(这里特指女性朋友)面前时,他捧着自己写的一些小诗,在月光照耀的树下,碧水轻波的湖畔,鸟鸣声中,他含情默默地看着你,为你念了一晚上的情诗。
2.当一个文采风扬,风度翩翩的男人出现在你(这里特指女性朋友)面前时,他拿着一枝玫瑰花,在月光照耀的树下,碧水轻波的湖畔,鸟鸣声中,他不为你念诗,他只跟你打KISS。
请问:哪种情况更为美妙?
或许前者更接近于找到天堂的纯真感觉,但,作为一个为爱而生的双鱼女,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所以我同意牵手离别MM的话,我认为打KISS的功力好要比会念诗强悍多了!不知阁下以为呢?有没有持反对意见的男或女?
9月5日 卖火柴的小女孩--喜剧版
ED.失踪了!
已经一周了,没有他任何的消息,我已将重庆城掘地三尺,连只苍蝇都没能逃过这次的人口大普查,但是,最终还是没有找到他!所以,在这个圣诞的前夜,无论谁,用何种方式,都没有办法使我快乐起来。
OFFICE BUILDING的电梯里,心灰意冷的我遇到我的光头老大。“怎么了,不开心?是不是失恋啦?”他问。我白了他一眼,没说话。此刻我只想踢人的屁股,而且不管是谁的屁股,只要那是只屁股,我都想踢!“你最好是离我远点,不要招我!”在心里警告他。
“我们来玩个游戏吧,互相问问题,答不出来的,就给对方100块。”见我不理他,他接着说:“这样吧,你如果答不出来,给我10块;如果我答不出来,我给你100块。”我转身面对他:“成交!”对我这么抠门的人来说,情场失意也只能寄情于赌场了。
“10斤装的金龙鱼食用油一桶卖多少钱?”我想了一下,伸手掏出10块钱给他,他喜形于色的收下了。“到你了。”他说。“有种动物,有2个鼻子,3个嘴巴,16个手指,是什么?”他想了5秒,伸手掏出100块给我,然后问:“是什么?”我没说话,从口袋里找出10块零钱递给他。“叮!”电梯到了,我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想不想赚更多的钱?”他声音在背后响起,我转身:“什么意思?”“你不是喜欢童话吗?我们打个赌,如果你能将《卖火柴的小女孩》演绎成喜剧结尾,我那辆奔施车就归你了。如果你输了,就帮我做3年的办公室HOUSEKEEPING。”“赌就赌!”我正好可以将ED.失踪前一天留给我的那盒火柴卖掉,免得睹物思人。
光头老大没收了我身上所有的现钞和值钱与不值钱的东西,将我空投到了法国一个边远的小镇上。他知道我不懂法语,而且这时的法国人统统都已蜂拥到了巴黎去过圣诞,小镇上连行人都没有几个。这招真够阴损的,我失去了一切可能获得帮助的线索。
于是正如那个真正的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样,我卖了3小时也没有卖掉1根火柴。光头老大躲在街道对面那家COFFEE HOUSE里吹着暖气抽雪茄监视我,他无非是想获得一个不用花钱的HOUSEKEEPER,所以不惜用奔施车来做诱饵,我竟然因为万分悲痛之下大意地中了这个圈套!
天开始下雪了,很冷,COFFEE HOUSE里的咖啡香已满溢了出来,萦绕在空气中,半空中渐渐凝固成光头老大阴毒的笑脸:“投降吧!投降吧!”才不呢,我还可以再坚持一下!但是,事实是在这个天寒地冻的雪地里,我不但失去了爱情,也没有得到大奔,而且还输给人家要做3年的HOUSEKEEPER,为什么我的命运会这么悲惨?!眼眶中已开始发热,我划亮了第一根火柴,亮光中,我看到了ED.,他正跟一个美女在海边玩水;划亮了第二根火柴,还是看到了ED.,正在跟一个美女共进烛光晚餐......火柴撚得越多,我越伤心欲绝!
终于,万念俱灰之下,火柴被我点完了,收拾起心情,我打算去COFFEE HOUSE里认输。就在此时,我突然发现火柴盒内在闪闪发光,好奇地拿到眼前一看:天啊,盒底竟然是一堆闪闪发光的大钻石!这是怎么回事?夜色中仔佃看那个火柴盒,竟然看到ED.MAHOMET几个字,不会吧,ED.虽然是个老外,也不必夸张到姓穆罕默德吧?石油王子?我的八字哪有这么好?!一头雾水。
这时一个法国乞丐走了过来,递给我一只手机,意示我听。有没搞错,在法国也会有我的电话?半信半疑地接了过来,手机里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宝贝!”我楞了5秒没说话,只觉得呼吸急促,接着再也忍不住哇哇大哭起来:“你在哪里?呜......快来救我!我到处找不到你,呜......”“宝贝别哭,我回国处理一些公务,过两天就回去找你。现在,你可以拿着一颗钻石走进COFFEE HOUSE,叫你那个光头老大脱光衣服步行去MRS. FIELDS店里,帮你买你最喜欢吃的篮莓蛋糕,哈哈哈......"ED.大笑道。
COFFEE HOUSE里,光头老大在看到大钻石的瞬间,雪茄从他嘴里掉了下来,从他的衣服上滑过,然后是裤子,最后滚落到了地板上。我拿着大钻石在灯光下晃了晃:“这颗钻石归你了!你可以留下一条裤衩,然后,我要吃MRS. FIELDS的篮莓蛋糕。”
风雪中,法国的乡间街道上,是光头老大赤裸的、发抖的、蹒跚而行的背影......
9月4日 卖火柴的小女孩--搞笑版编者案:
那天在江边晚餐时,两杯啤酒下肚后我突发奇想,要将童话故事一个个拿来改编。ED.慎重要求我,一定要将《卖火柴的小女孩》改编得好一点。想了想,决定将这篇安徒生童话改成:搞笑、悲剧和喜剧三个版本,满足不同朋友的不同需求,正所谓各取所需吧。 卖火柴的小女孩--搞笑版
天好冷哦,今天,是圣诞前夜。因为正好是周末,我爹娘照样遗弃我去了弟弟家,我知道,他们一定跟往常一样没有给我预备食物,好在冰箱里还有一些ED.买给我的水果可以果腹。今天下午,因为跟我的光头老大顶嘴,他一怒之下,决定FIRE ME一周,叫我滚出OFFICE,说一周之内,他都不想见到我。
ED.出差了,岚和老公去了夏威夷渡假。因为是被赶出OFFICE的,我的手提包也没来得及拿。用口袋里仅有的十几块钱乘TAXI到了家门口,才发现早上出门时我忘记了带手机和钥匙。不能向任何人求救也回不了家,我的口袋里已没有一分钱,唯一有的就是一包火柴。 所以,在这个白色的圣诞前夜,我只好将这包火柴拿来卖,打算赚点钱买个馒头以温饱我的肚皮。下雪了,现在正是晚餐时间,视线所及处一扇接一扇的窗户内亮起了五颜六色的灯。“先生,您要买火柴吗?”我怯怯地冲着对面走来的一位衣冠楚楚的绅士问道。毕竟,这是我第一次贩卖火柴,心里多少有点害怕,而且我还担心有城管或税务局的同志经过,没准他们会问我纳税,可怜我已卖了1个小时的火柴了,连一根都还没卖掉! 绅士懒洋洋地从温暖的大衣衣领里抬起头来,啊,我一阵狂喜!竟然是跟我同一层楼上班的隔壁公司的老袁,他比我大不了几岁,但因为有点谢顶所以我通常称他为老袁,前阵子我还帮他把门面撑起,在他们的同学会上帮他灌麻了好几个同学。“这下可有救了!”我的脸上已盛开出狗尾巴花。手里拿着一根火柴,我还未来得及开口说话,老袁出声了:“火柴有什么好玩儿的?有什么事回头再说,我要赶个饭局!”我一听“饭局”二字,两眼开始放光,老袁那张可爱的圆圆的胖脸刹时已变成了一块刚出炉的草酶蛋糕。好棒哦,另外,今晚我还想吃北京烤鸭!正想着,听到老袁说:“别挡路,我赶时间,让开!”他一把推开我,头也不回地走向他的大奔,上车后他居然还放下车窗玻璃,扔出一句:“幼稚!”随后大奔竟绝尘而去!“有没搞错?!“我抱住双臂,倦缩在寒冷的风中瑟瑟发抖,嘴里突然尝到一股咸咸的味道,我知道,那是我的眼泪。”不请我吃饭,也不买我的火柴,而且还这么粗鲁地对待我!还有没有人性啊?!” 雪花开始在地上掂起了薄薄的一层,我那双新皮鞋是昨天刚在大都会买的,花了1000个大洋,但是它现在居然一点也不保暖!等我卖掉火柴,我一定要乘BUS(只能乘BUS,那点钱肯定不够乘TAXI)去找他们算帐! “买火柴吗?”路上走过一些形形色色的陌生人,老人、小孩、绅士和小姐,但是,没有人理我。为什么现在的人都变得这么冷漠?后悔没有将我的NOTEBOOK带出来,否则至少我还可以启动GPRS上网向我的网友求助。也许行人们都赶着回家准备过圣诞,所以现在,没有一个人来买我的火柴,甚至连价格都没人问过! 雪越下越大,终于,又冷又饿的我,只好蹲在那个我们OFFICE BUILDING里在第20层上班的小江哥哥住的楼下,因为他正好住在我家附近。我希望他回家时会发现我,会可怜我送我一片面包,或者慷慨一点带我去吃顿满汉全席。但是,小江可能跟某个花姑娘去约会了,说不定此刻他们正在烛光下就着莫扎特的《小星星变奏曲》吃着鱼翅或者鲍鱼。我在冰天雪地里等了很久很久,他始终都没有回家。所以我今晚吃象八蚌的愿望随着时间的推移开始渐渐破碎,像鹅毛般一片片随着雪花飘落到地上,溶合在积雪中,整个大地在灰暗的夜色里已被覆盖上一片绝望的白。 “哧!”又冷又饿的我划亮了第一根火柴,照亮了眼前窗户里的一户人家,屋内正放着一颗圣诞树,树上面挂满了五色六色、大大小小的礼物,火炉旁边坐了一个小男孩,正在啃热狗。“咕,咕......"我听到我的肚子哭泣的声音,喉咙已不自觉地蠕动,我只好咽下了口水,啊!热狗,多么漂亮的热狗啊! “哧!”胃开始抽筋的我划亮了第二根火柴,亮光中,我看到了我那个终日醉眼朦胧的光头老大,“珈利同志,由于你出色的工作表现,我决定明天给你加薪!”他的笑容从未这么可爱过!“哧!”我划亮了第三根火柴,看到了岚,她对我说:“珈利,我前两天新买了一件CD的大衣,我穿小了一点,送给你吧。”“哧!”我划亮了第四根火柴,看到了ED.,他对我说:“宝贝,明天我带你去成都玩儿哈,一周时间够不够?不够就再多待两天!”...... “啊,好冷!”我在床上冻醒过来,手腕上BREITLING的夜光指针正好指向半夜2点。原来,我的被子被踢到地上了;原来,只是一场梦而已;原来,我昨天并没有去卖火柴。猛然反应过来,天啊,原来那些妙不可言的许诺,只不过是南柯一梦!我爬起来到客厅接了杯水,一饮而尽,再倒回床上,翻个身接着睡了。
风萧萧兮 雪茫茫 苍天无眼兮 诺未央 沮丧不已兮 美梦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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